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吴贺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中小学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中小学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16-S6048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213666
采购人:吴贺伟
地址:廊坊市香河县永明路80号
联系方式:0316-8312376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亚辉0316-2213666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一标段:精品录播系统设备采购;
第二标段:移动录播系统设备采购。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对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整机免费质保至少1年,终身维护,提供全国800或400售后服务电话);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5、投标人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颁发的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三级及以上资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期内);8、设备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1)投标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出具营业执照原件),(5)具有《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代理商需要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对所投主要产品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0)投标公司社保登记证,(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2)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颁发的校园网(含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