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经济开发区高清视频监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6307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预算及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高清视频监控改造 |
1批 |
200万元 |
200万20倍红外高清高速网络球机:图像传感器1/1.9英寸CMOS传感器,图像传感器有效像素240W,26倍光学变倍等;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6年6月23日下午17:00前缴纳标书费。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 李小姐,电话:0574-88090098,传真:0574-87425386)购买招标文件。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翁会计 88225170,FAX:28830175。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承、王银、张亮、高书焓、徐军、夏巍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7、87425389 传真:0574-874253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
联系电话:0574-28866813
十一、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注: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一次性提供以下资料:
1、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盖有国税印章)复印件
3、企业开票信息(内容包括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
若已实行“五证合一”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改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已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无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