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 的委托,拟对 视频监控升级改造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600807-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升级改造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名称: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地点 |
★工期 |
采购预算 |
一 |
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
合计人民币40万元 |
3、采购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报价人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
4、报价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资质证书;
5、报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由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若法人代表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
3)报价人需提供的资质证书;
国内邮购磋商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磋商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磋商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06 月17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3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6 月28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6 年6 月28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 | 地址: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 |
联系人:马明 | 联系电话:13500031097 |
传真:020-87195488 | 邮编:51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25楼 |
联系人:许漫纯 | 联系电话:83176899 |
传真:020-83176323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鑫 | 联系电话:83176899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