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梅州监狱 的委托,对 2016年梅州监狱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6-201005-0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梅州监狱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7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广东省梅州监狱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政府认可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出具的在粤资格备案证明);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 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复印件;
3.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现场踏勘:已报名的供应商在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前由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携身份证原件)到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大门口集中现场签到并踏勘现场。(现场踏勘采购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17日 至 2016年06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17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梅州监狱 |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
联系人:魏莉萍 | 联系电话:0753-2183020 |
传真:0753-2183383 | 邮编:514034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人:诸必雄 |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
传真:020-87284598 | 邮编:510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邹仲 |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