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德派出所监控大屏拼接控制设备、会议系统及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德派出所监控大屏拼接控制设备、会议系统及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20160636-CG01-C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188058
采购人: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
联系方式:刘先生 0431-81188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萍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83242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德派出所监控大屏拼接控制设备、会议系统及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采购预算:55.8万元。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2.5 交货地点: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德派出所。
2.6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
2.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标准取得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相关部门或协会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投标人应在相应资格证的承揽范围内承揽项目;投标申请人若非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计算机、机电、电子、通讯信息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8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3.9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大街与佳园路交汇南行100米)硅谷商务五楼509A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12楼1216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长德派出所监控大屏拼接控制设备、会议系统及数字化审讯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已由 长春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长德新区)财政局 以 长德财采【2016】13号文件、长德财采【2016】14号文件、长德财采【2016】15号文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