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华北电力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北电力大学多媒体教室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北电力大学多媒体教室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16CNIC035980-185
项目联系人:张婷
项目联系电话:88316659
采购人:华北电力大学
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61772995,61772996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婷,010-8831665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6房间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
1、 包括以下产品的采购、开发、供应及售后服务等。
包号 |
名 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1 |
多媒体教室监控系统 |
网络智能球型摄像机:有效像素:≥200万像素 |
122台 |
108.44万 |
教室终端设备:内置集成显卡,VGA、DVI和HDMI接口; |
90台 |
仪器设备简介:现有部分教室教学巡视系统为模拟视频采集+模数转换及显示的标清教学巡视系统。视频图像经视频编码器器后,将模拟信号,转换为网络视频流,通过后端的解码服务器将网络视频流解码输出至电视墙。并通过网管平台软件实现视频图像的切换控制。系统现有两套解码上墙显示部分,一套用于多媒体教学,一套用户教学评估。
本项目针对189间多媒体教室中的122间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全高清的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图像采集、网络传输、电视墙显示等。系统保证高清晰图像质量,监控系统能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系统升级完成后,要求对全部189间多媒体教室实时统一监控及运行保障管理,其画面在多媒体监控室和教学评估室的电视墙正常显示。本次多媒体教室监控系统属于改建项目,需要充分考虑到系统管理的稳定性及与原有监控系统的兼容性等问题。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八部分技术参数。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
3、交货地点:华北电力大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要求投标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3、所有设备均需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服务。4、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当在国内具有与本项目相同产品的成功投运业绩,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供货业绩(最多七个)。5、产品所属厂家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和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其中教室终端设备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厂家公章)。6、产品所属厂家或其代理商须提供技术支持体系证明文件或产品彩页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6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办法:2016年06月15日至06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周末休息日除外),在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邮递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主楼的D座04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联系
招标代理: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6房间,邮编:100044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88316659 传真:88316263
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区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5057595948
行号:10410000449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