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光山县公安局委托,就光山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视频监控系统三级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
下:
一、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光财单一来源(2016)13号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光山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视频监控系统三级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2、拟采购内容的说明:光山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视频监控系统三级平台建设等,详情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3、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拟推荐供应商名称: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光山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视频监控系统三级平台建设系原“光山天网”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工程的延伸,按照省、市政法系统要求指挥调度“一张图”作业计划进行建设,鉴于光山县公安局于2014年10月9日与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签订“光山天网”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协议并建设,由于市县乡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平台设备、软件的兼容性的要求,同时还可以节约建设费用,缩短建设时间,还可以规避一些不能遇到的建设风险。
四、征询意见公告时间
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 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有关单位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光山县公安局、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告期结束,光山县公安局、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将会对各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调整后的项目需求实施政府采购;若无异议,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五、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六、资质要求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4.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4.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14日- 2016年6月 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5.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八、响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时间、地点及事项
单一来源协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单一来源协商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其他事项:参加协商的当事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资质要求证件原件参加协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河南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二、采购文件变更
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将通知供应商。
十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光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连先生 电话:13607618269
集中采购机构: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裴先生 魏女士 联系电话:15194462219 15343970287
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