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顺义公安分局检查站车辆预警查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度顺义公安分局检查站车辆预警查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yzcz-1609
项目联系人:康凯春
项目联系电话:69468493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地址: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联系方式:李树新 69423674
代理机构: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凯春 69468493
代理机构地址: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高清摄像机、镜头、激光检测器、红外照明、控制主机、工业交换机、光端机、电源保护模块、抓拍控制软件、车辆识别软件、数据上传软件、录像控制软件、监视器、显示屏控制软件等软硬件设备184台(个、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3、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87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5:23 至 2016年06月20日 15:2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新顺南大街17号综合办公楼七层0723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东竹园宾馆(北京市顺义区顺平东路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此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招标产品涉及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产品时,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上发布)为准。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及《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此次招标将强制采购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中特别要求的环保产品,其余优先采购环保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