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受通海县公安局委托,就通海县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组织招标。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海县公安局办公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云赛招字2016-174
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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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 |
二包 |
三包 |
名称 |
摄像设备采购 |
警用装备采购 | |
采购数量 |
1批 |
1批 |
1批 |
采购预算 |
853107元 |
113460元 |
189665元 |
交货期 |
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最短交货期 | ||
具体内容 |
扩声系统、显示系统、中控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及辅材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摄像机、照相机及镜头等设备采购。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探雷器、安检箱、金属探测仪、作战背心、催泪瓦斯、伸缩警棍、警用手电、抓捕器、防暴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装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一包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2)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3)若投标人为生产商或制造商,需出具生产申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由生产商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在云南省境内有售后服务网点;
(6)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曾经成功地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和安装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2)若投标人为生产商或制造商,需出具生产申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由生产商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包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商;
(2)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警用器材装备等内容;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公安部装备采购目录企业生产产品;
(4)若投标人为生产商或制造商,需出具生产申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由生产商或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曾经成功地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包,售后不退。
2、投标人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到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B-405室)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5日8:00时~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采购人不予受理。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海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15号B-405室
联系人:赵云昆
电话:0877-2685599
传真:0877-2685599
邮政编码:653100
日期: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