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5150008),现对远程监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远程监控建设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0889-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人脸采集摄像机50台、抓拍机镜头50只、抓拍机护罩50只、摄像机电源50个、网络硬盘录像机50台、支架50个、网络机柜50个、交换 机50台、排插50个、硬盘50块、摄像机专用SD卡50张、网线 8卷、电源线12卷、人脸识别系统1套、人脸系统管理服务器2台、硬盘4块、智慧医保综合管理平台1套、客户端电脑1套、平台管理服务器2台、汇聚交换机 1台、电视墙6块、电视墙机柜1套、8进8出VGA矩阵1台、操作台1套、VGA分配器4台、机柜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4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7月4日10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林杰,0771-570596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冯朗,联系电话:0771-5313050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