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孟津县武警中队、看守所安防及监控设备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6]067-1号。
二、采购项目:孟津县武警中队、看守所安防及监控设备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预算金额734145.14元。
四、合格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具有独立完成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只接受潜在供应商一次性报名。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本次采购采购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供应商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最迟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指定账户(户名: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孟津支行,账号:41050168680800000014)。采购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未按时足额提交采购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要求除(法人代表身份证)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不接受资料不全的供应商报名。
六、获取采购文件办法: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一楼)。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15时30分整。
八、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六楼)。
九、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科 0379-65139300
账务科 0379-65139200
报名处 0379-65139100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