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解放西路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XFZCJ20161025
项目联系人:蒋建英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29551
采购人:桂林市解放西路幼儿园
地址:桂林市解放西路46号
联系方式:李瑛,18778336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建英;联系电话:0773-5829551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6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7:39 至 2016年06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建英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2955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7:41 至 2016年06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盘录像机2台、监控摄像头25台、专用监控硬盘10块、专用摄像头支架25个、12V2A监控专用电源25个、交换机 2台、交换机1台、监视器2台、网线10箱、辅材1批防水盒25个、6U机柜3个、微单10台、笔记本电脑2台、吸尘吸水机1台、电视机柜一18组、电视机柜二9组、会议室茶水间实木地柜1组、会议室茶水间实木桌子1组户外玩具柜6组、吹干地板机器1台、会议室椅子50张、会议室桌子1组、会议室茶水间消毒柜1台、柜式空调1台、充电柜(需定制)1组、钢琴4台、挂式空调7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