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城区视频监控光纤租赁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社旗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社旗县城区视频监控光纤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SQGGZYJY-ZC-2016-120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光纤线路租赁项目1项,租赁期为3 年。
2、项目范围:包含线路建设、安装调试、租赁服务期限内免费保修、售后服务。
3、质量要求:全新和合格以上。投标设备技术规格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130 日历天完成所有网络线路的调试、开通工作。
三、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谈判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谈判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
1、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报名时谈判供应商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购买谈判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交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账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5、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10时 00 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社旗县公安局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83873525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8623775697
社旗县公安局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