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利政采[公开]2016年22号
项目联系人:常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18995339996
采购人: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常丽娜18995339996
代理机构: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媛0953-372879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青铜峡市小坝镇惠农路11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三)投标单位须提供显示屏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八)不允许联合投标;(九)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3.048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6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显示屏采购项目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利政采[公开]2016年22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正门大厅显示屏、审判法庭显示屏、立案大厅显示屏、室外全彩显示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显示屏生产厂家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不允许联合投标;
(九)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报名方式:本项目通过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厂家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的扫描件进行资格预查,资格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联系电话:0951-7805195、13309592234。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接收公司基本户转账或到本公司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银川市营业部
账 号:7580 1101 8260 0071 531
七、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无效。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09时00分
八、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户 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 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暂不接受网上银行缴纳)(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具体缴纳方式请参考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九、采购人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常丽娜 0953-2032058
十、社会代理机构及项目联系人
名称: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铜峡市小坝镇惠农路110号
联系人:李媛、王澜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0953-3728796
十一、监督电话:
吴忠市利通区财政局 联系人:马红 联系电话:0953-2666519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宁夏博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