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中江电商港大楼户外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中江电商港大楼户外电子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653(ZB35);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投标人于2013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80万元及以上的LED显示屏类似业绩。
5、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三年免费质保承诺函。
6、若投标人为非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公司,须在南通市市区设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分支机构、办事处(含与在南通市市区注册的同类公司签有代维协议的公司,代维单位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效)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每家本地企业只能与一家外地企业签定代维协议)。
7、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8、投标人须到中江电商港大楼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采购联系人:陈小冬,联系电话:13615207116)。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信息栏(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部门区(县)采购公告栏(http://www.ntzfcg.gov.cn/)、中国崇川网招标公告栏(www.chongchuan.gov.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16年05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的5%;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联系人:姜贲 联系电话:15962977237
传 真:0513-85798600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