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卫辉市中小学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卫辉市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卫辉市中小学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6ZB020;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
2.7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卫辉市太公镇芳兰完全小学等11所中小学的电子白板、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和扫描仪和视频监控系统采购与安装;第二标段:卫辉市孙杏村镇张武店完全小学等9所中小学的电子白板和视频监控系统采购与安装;第三标段:卫辉市李源屯镇第三初级中学等7所中小学电子白板的采购与安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代理商须持有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出具的授权证明;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于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5.2招标文件为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评标服务区(卫辉市财政局南邻30米)。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八、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九、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教育局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1997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