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金平城关所勤务指挥室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LZB-2016-05-126)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金平城关所勤务指挥室采购安装项目。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金平城关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建设需完成计算机网络、大屏幕显示、数字会议、音响扩音等应急业务指挥系统等采购及安装。本项目采用全费用总价包干,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具体采购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销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高清3G/4G图传、集群网关、高清视屏会议终端、液晶单元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4)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2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每日上午08: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茂源街1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
5、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5.2 招标人于2016年6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交易中心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名报到。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的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公安边防支队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民安路茂源街1号
联系人:吕媛婷
邮 编:661100
电 话:0873-3738052
邮 箱:23629658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