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委托,就菏泽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 购 人:菏泽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终端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CHWS2016-003
四、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为菏泽市公安局视频会议终端采购,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次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4、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参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人参与)。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开标时应携带原件须列出清单明细并单独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同响应文件一同递交,接受磋商小组的审查。若发现报价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资格审查中有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均对其报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7.1报 名: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保证符合本次采购资格,并按照本磋商公告第八项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不需要现场报名;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在公告期间2016年5月27日-6月2日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8.1保证金: 伍仟元整(¥5000.00元) ,参加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从其基本账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或转入,汇出或转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8.2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195 1981 2768
九、磋商文件的质疑:
请将疑问在2016年6月 2 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邮寄或送达至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369029979,邮箱:sjhdhz@163.com)。磋商文件变更及澄清将于2016年6月 3 日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上发布。
十、提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6月8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路牡丹区委便民服务大厅二楼)开标 一 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6月8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十一、成交结果查询:
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
联系人:申主任
电 话:13563888889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蔡女士
电话:0530-7285555 18369029979
邮箱:sjhdhz@163.com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丹阳派出所东临(长江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十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2016年5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