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资兴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CGFS】20160519000787;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G2016-ZX-00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资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GFS】20160519000787
采购代理编号:HNXXZG2016-ZX-0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3)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才需提供;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要求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资质证》一级资质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指执行指挥系统)有效的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3)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执行指挥系统、无线监控外网监控平台、磁盘阵列、无线单兵、电视墙解码器、内外网编码器、视频会议终端、数字法庭)。
(4) 为确保产品兼容性,执行指挥系统、数字法庭所投产品必须能与“湖南省法院系统”平台兼容及挂接,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5 月 23日至2016年5 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2套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2016年 6月 14日 15: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6年 6 月 14 日 15:30时。
5.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资兴市人民法院
地址:资兴市资兴大道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35-33265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
联系人:文慧
电话:0735-3239888
监督机构名称:资兴市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5-322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