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多媒体电子屏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概况与询价内容及范围
2.1 审批编号:2016-04-621;
采购编号:洛新交易 【2016】102号;
2.2 采购项目: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关于采购多媒体电子屏项目;
2.3 采购地点: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 采购内容:见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P3 高清 LED 屏体 |
1.828*4.132m |
2 |
全彩专用电源 |
200W5V |
3 |
显示屏同步控制系统 |
发送卡 接收卡 |
4 |
钢结构及外饰不锈钢包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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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网线 |
安普超五类 |
6 |
电源线 |
6平方电缆 3火1零1地 |
7 |
智能配电柜 |
空气开关加交流接触器 |
8 |
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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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功效,音响 |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预算金额:约7万元人民币;
2.8交货期:20日历天;
2.9 质保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询价文件购买时间:2016 年5月 24日至 2016 年5月 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报名。
4.2 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应为本公司职工(应有连续两年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以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询价文件的出售方式
5.1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31日下午15时2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135269299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105室
联系人:仝女士
电 话:0379-69916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