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交互式智能平板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6)46号
二、采购项目: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交互式智能平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三、交验期:10天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5 月 23 日 — 2016年 5 月 27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房间(平原路和弦歌大道交叉口)。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5 月 31 日,下午15:30分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安阳市华强新天地6栋4楼410房间
八、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一年之内);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十、《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联系人:汪先生
联 系电 话:0372-2970812 联 系 电 话:13513721018、18237291369
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二、本次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