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泽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泽县纳税信息公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泽县纳税信息公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GZ2016-0186
项目联系人: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0-4511416
采购人:鸡泽县财政局
地址:鸡泽县中长街
联系方式:苑先生 0310-45114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昊 0310-6023229转806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要求标准。
2、参数应不低于招标要求。
3、产品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维修。
4、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有生产商的授权书(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商投标应提供电子屏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原件;供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商的电子屏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4、本次采购,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产品3c证书、厂家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查(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
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