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新闻

中山区智慧城市管理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5-20 作者:pjtime资讯组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其中山区智慧城市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LCG2016-0322

    二、招标内容:

    智慧城市管理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 1. 本次采购的台式电脑、显示器、液晶拼接屏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九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而被拒绝。

    4、采购预算:82.6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提供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台式电脑、液晶拼接屏、服务器、接入交换机的合法有效授权。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9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五、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6月12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淯泷、曲桂岩 电 话:0411-84651720、84651707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dl@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青泥支行 7211710182600125035

   

广告联系:010-82755684 | 010-82755685 手机版:m.pjtime.com官方微博:weibo.com/pjtime官方微信:pjtime
Copyright (C) 2007 by PjTime.com,投影时代网 版权所有 关于投影时代 | 联系我们 | 欢迎来稿 |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网友评论 返回顶部 建议反馈
快速评论
验证码: 看不清?点一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