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LED显示屏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80020024
项目联系人:陈昊
项目联系电话:0310-6023229
采购人:鸡泽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鸡泽县中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4511416
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6023229
预算金额: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1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鸡泽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具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3、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有生产商的授权书(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生产厂家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生产厂家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商投标应提供电子屏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原件;供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商的电子屏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4、本次采购,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要求标准。2、参数应不低于招标要求。3、产品发生故障时,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维修。4、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产品3c证书、厂家产品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查(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