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采购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LED显示屏改扩建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BMJZ2016-12
2.2项目单位: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2.3项目名称:LED显示屏改扩建安装工程
2.4项目预算:1,450,000.00元
2.5项目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丽江雪山公主证处做谈判现场公证和合同公证,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谈判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资金的记录,提供201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证明;
3.4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谈判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采购内容表中带★的须出具原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7不同的谈判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谈判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a)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谈判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供应商,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3家网站自行下载附件获取。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09:00—09:30时(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6年5月2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3家网站同时发布。
8、注意事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谈判文件第二页所列的证明文件以供核验,如有遗漏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和一花
联系电话:0888--5189416
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项目组织:和晓嵘
联系电话:0888--5108570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邮 编:674199
采购一览表
技术要求
项目建设需求说明
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因新建办公楼工作需求,需采购LED显示屏一批,供应商应依据用户需求,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LED显示屏及相关软硬件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装饰收边、运输、售后服务等,需求数量及技术要求见以下说明。
应遵循的规定和标准
本次采购谈判设备的设计及安装应遵循以下标准:
《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 11141-2007
《LED显示屏测试方法》SJ/T 11281-2007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
《建筑与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5
《计算机通讯技术条件》GB9813-88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95
符合最新版中国电磁兼容性(EMC)标准要求
《国际串行通讯标准》 EIARS-232-C
《电磁兼容》 GB/T17626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8
通信行业标准《电信专业房屋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DBJ08-4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