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XZB20160513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太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信息服务业创业大厦会议室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信息服务业创业大厦会议室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HXZB20160513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约56万元。
2.3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使系统进入完全正常运行、使用阶段。
2.4 质保期:1年。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7 招标内容:扩声系统设备、灯光系统设备、P3 LED显示屏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3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LED显示屏、控制系统)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
3.4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或公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LED显示屏、控制系统)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函。同时必须出示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合格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5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同时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洛阳太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东段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29769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电子邮箱:hnhxggf@163.com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