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改造采购项目(ZHGJ2016-068)拟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项目要求、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改造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改造采购项目 1项
3. 项目要求:供应商可直接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以便进一步了解本招标项目详细要求。
4.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正式登记注册,提供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C、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大屏处理器、DLP拼接显示单元、中控主机、中央控制器”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拟投“大屏处理器、DLP拼接显示单元、中控主机、中央控制器”生产厂家的,只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查验上述原件,未提供原件或与原件不符均视为无效投标;
D、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E、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