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沐彬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兴宁市沐彬中学教学设备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2N0471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沐彬中学教学设备设施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3.87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教学设备设施采购;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高清录播主机、录播显示交互智能平板、高清实物展示台)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投标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有效期内);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5月19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勘察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现场勘察地点、时间:投标人在报名期内自行前往兴宁市沐彬中学所现场勘察,并获取勘察证明加盖采购人公章。并将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人勘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勘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现场勘察采购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3-368139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日下午15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16年6月2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6月2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诸先生
招标文件编制人:蔡海宇
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5楼
邮编:51400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帐 号: 44-193201040001944
2、采购单位:兴宁市沐彬中学
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区曙光路
3. 采购监管部门:兴宁市财政局
电话:0753-3263280
附件:1.招标文件
2.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