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临桂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防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LGZCG20161014
项目联系人:欧阳清松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9932
采购人: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临桂区司法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联系方式:王桂生 13878319885 彭胜军 18978652899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清松 0773-5859932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临桂区司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安防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防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LGZCG2016101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
分标 |
货 物 名 称 |
数量 |
单位 |
---|---|---|---|
A |
单口信息面板187个,信息模块187个,RJ45-RJ45跳线187根,六类非屏蔽双绞线30箱,金属线槽200米,阻燃硬塑料管1500米,金属线槽30米,24口数据配线架8个,理线架16个,RJ45-RJ45跳线185根,设备机柜2个,双口信息面板185个,信息模块185个,电话模块185个,RJ45-RJ45跳线185根,六类非屏蔽双绞线30箱,电话线20箱,金属线槽200米,阻燃硬塑料管1500米,金属线槽30米,24口数据配线架8个,理线架12个,RJ45-RJ45跳线185根,100对110配线架2个,设备机柜2个,核心交换机1台,48口接入交换机4台,路由器1台,核心交换机1台,48口接入交换机4台,路由器1台,地面、顶面防尘漆28m2,防静电地板14m2,地板收口处理1项,墙面乳胶漆50m2,机房防火门1扇,设备支撑架6米,安装辅材1批,机房配电箱1个,UPS电源1套,电源线缆200米,机房二级防雷器1个,机房三级防雷器1个,镀锌金属线槽20米,PVC阻燃硬塑料管50米,等电位接地紫铜带20米,接地导线20米,接地导线20米,等电位接地端子箱1个,安装辅材1批,空调1台,电源线100米,视频线缆200米,VGA线缆200米,音箱金银线200米,话筒线100米,多媒体插座盒4个,安装辅材1批,社保查询机2台。 |
1 |
项 |
B |
单口信息面板107个,信息模块107个,RJ45-RJ45跳线107根,六类非屏蔽双绞线20箱,金属线槽200米,阻燃硬塑料管1000米,金属线槽30米,24口数据配线架5个,理线架10个,RJ45-RJ45跳线107根,设备机柜2个,双口信息面板107个,信息模块107个,电话模块107个,RJ45-RJ45跳线107根,六类非屏蔽双绞线20箱,电话线12箱,金属线槽200米,阻燃硬塑料管1000米,金属线槽30米,24口数据配线架5个,理线架10个,RJ45-RJ45跳线107根,100对110配线架2个,设备机柜2个,核心交换机1台,48口接入交换机3台,路由器1台,核心交换机1台,48口接入交换机3台,路由器1台,地面、顶面防尘漆50m2,防静电地板25m2,地板收口处理1项,墙面乳胶漆60m2,机房防火门1扇,设备支撑架6米,安装辅材1批,机房配电箱1个,UPS电源1套,电源线缆200米,机房二级防雷器1个,机房三级防雷器1个,镀锌金属线槽20米,PVC阻燃硬塑料管50米,等电位接地紫铜带30米,接地导线20米,接地导线20米,等电位接地端子箱1个,安装辅材1批,空调1台,LED电子大屏幕系统2套,发布电脑1套。 |
1 |
项 |
C |
200万红外半球摄像机26台,电梯半球摄像机2台,200万红外枪式摄像机6台,200万红外快速球摄像机3台,SD卡1张,拾音器9个,摄像机安装支架9个,摄像机电源37个,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交换机1台,接入交换机1台,光纤模块2个,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10箱,24口数据配线架2个,理线架4个,RJ45-RJ45跳线50根,RJ45水晶头100个,室内多模光纤50米,光纤终端盒2个,电源线50米,电源线600米,设备机柜1个,安装辅材1批,NVR硬盘录像机2台,高清解码器1台,液晶监视器1台,网络键盘1台,视频管理平台1台,监控专用硬盘16块,管理工作站1套,操作台1套,UPS电源1套,安防配电箱1个,安装辅材1批 |
1 |
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503640.00元;B分标:¥438262.00元;C分标:¥321080.00元。
五、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6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同时携带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所投分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1%(四舍五入到元,必须足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招标文件、交纳中标服务费和交纳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2、交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账 号:8000 5435 9168 889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1名称:桂林市临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王桂生 联系电话:13878319885
2、采购人2名称:桂林市临桂区司法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彭胜军 联系电话:18978652899
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项目联系人:欧阳清松 联系电话:0773-5859932 传真:0773-2885706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3-5593932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5月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6.29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兴达大厦六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