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DXZBDL2016-0503
1、招标条件
德惠市教育局电教设备及信息化平台项目已由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德惠市政府委托采购任务通知单(采购项目编号:DHCG-BM-20160009)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德惠市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德惠市教育局电教设备及信息化平台项目。
招标内容:电教设备及信息化平台项目。
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三年付清。
项目总投资:2768万元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3)为保证设备环保性和安全性,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十环I型证书”并提供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出具的QC080000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其他类似产品认证无效);(4)为保证设备兼容性和稳定性,电脑模块和整机必须为同一品牌生产并通过3C认证,提供“电脑模块的3C认证”及制造商的“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制造商的“交互平板”3C认证及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功能检验合格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其他类似产品无效);(5)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多媒体教学网软件”软件产品证书,并提供”多媒体教学网软件”的计算机软件检测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其他类似产品认证无效);(6)投标人必须提供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行贿犯罪证明(由德惠市检察院出具,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及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点至第(6)点要求的材料一套到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华苑宾馆3楼3010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教育局
地址:德惠市德惠路1490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31-8727513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高新管委会硅谷西街161号3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51430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