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音视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音视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S16ZCH005
项目联系人:荆 阳
项目联系电话:0951-5100385
采购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639号
联系方式:张静波 0951-6922158
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荆 阳 0951-5100385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万达中心B座1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音响扩声系统
二、数字会议系统
三、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四、高清视频显示系统
五、矩阵切换控制系统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9日 17:00 至 2016年05月25日 0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人身份证】;有连续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包括纳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提供副本原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提供原件;
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6、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7、须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9、投标商应在本地有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并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10、具有同类项目集成经验(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具有主要投标设备(音响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视频显示系统、矩阵中控系统)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2、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13、★其他商务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中扩声系统部分第1—14项必须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保修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2、采购文件中带★的项目为重要指标要求。
★3、本项目中所列设备包含了所有附材,线材等费用,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采购方不再增加费用。
★4、为防止虚假应标,本项目中部分设备开标时须提供样品现场演示,文件中要求的各类资质证件必须加盖原厂鲜章,否则视为不响应。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