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岭县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6-0410-CG04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
采购人:长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长岭县招生委员会
联系方式:李雪峰 13196137771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
代理机构地址: 0431-8521022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岭县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16-0410-CG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教育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长岭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岭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中长跑测试仪、立定跳远测试仪、仰卧起坐测试仪、引体向上测试仪、体育中考系统软件-检录系统及公示系统、无线LED电子显示屏、无线监控系统、无线数据采集器、非接触式射频IC卡、激光条形码扫描枪、电动门禁闸门采购项目;全智能体育考试器材;采购预算43.8740万元;
2.2 工程交货地点为长岭县教育局;
2.3 交货期:按甲方实际要求时间供货;
2.4 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3.3投标单位应具有此类设备在吉林省内进行维修保养的能力和体育中考成功案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3日至2016年05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2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雪峰
电 话:13196137771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3.3投标单位应具有此类设备在吉林省内进行维修保养的能力和体育中考成功案例。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8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