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市局对接视频会议系统等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市局对接视频会议系统等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YZX0433
项目联系人:张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670001-8035
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关江:0431-89672893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晶晶:0431-85670001-80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一、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设备名称: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市局对接视频会议系统等相关设备;
2采购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3采购预算:19万元;
4主要技术参数:视频会议终端:要求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视频会议摄像头:支持12倍以上光学变焦,支持200万像素 1/3英寸CMOS成像芯片;网络交换机:交换容量360Gbps,转发性能156Mpps,固化千兆电口24个,固化万兆SFP+光口4个;网络防火墙:配置4个千兆Combo(光电互斥)接口;支持接口扩展,扩展插槽数量2个,最大可扩充到12个千兆业务接口;
5 用途:与市局数字化管理平台对接及视频会议对接;
6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安装完成;
7供货地点:长春高新区长东北核心区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市容环卫工作部;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子产品经销、网络或系统集成等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04月28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