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体育馆会堂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体育馆会堂设备
项目编号:JX2016LHCG-H002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同胜学校
联系方式:赖老师、23754526/13823337230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755-8346997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东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 http://www.szzfcg.cn);(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4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音箱和功放、现场数字实况专业调音台、高清影院工程投影机、风管机、羽毛球地垫、羽毛球网柱)制造商就所投主要产品的厂家授权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5.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14:30 至 2016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东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卡复印件及“四、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路与梅龙大道交汇处(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楼旁)国鸿大厦行政服务大厅4楼407室开标大厅(非标书购买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
2、进入以上清单范围的投标产品将在评标时获得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