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 和龙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和龙市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JLCS-2016-1001
4、采购预算资金:140万元
5、采购内容:一、DLP拼接屏(2*4)
1.投影单元:8台
2.投影大院基座:4个;底座高度可调,具体高度根据安装现场要求定制
3.图像拼接控制器:1套
4.控制软件:1套 该软件需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兼容、并运行稳定.
5.电缆等附件:大屏幕系统连接线缆及接插器件
二、指挥中心平台
1.信号源设备:操作台微机4套;实物展台1台;VGA分配器1只;台面下多功能插座1套;高清视频解码器1套;高清电视墙服务器1台;高清会议终端1台;;高清摄像机1台。
2.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主机1台;全数字会议系统连接盒5套;主席发言单元1支;代表发言单元8支;无线手持话筒1支;调音台1台;数字音频处理器1台;功放1台;吸顶音箱6支.
3.其他设备:机柜3组;交换机1台(法院内网交换机);时序电源2台;信息系统集成费1套(包括本项目的施工材料、系统安装调试、操作培训、运输费及保险费用).
三、远程执行指挥
执行指挥调度系统:高清视频解码器1套.(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使用的产品基本条件:
6.1、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整套设备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服务。
6.2、投标人选择的投标DLP产品投影光机机芯需要具有国家强制CCC认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3、投标人选择的投标DLP产品投影光机机芯需通过防尘检测报告(IP6X).
6.4、投标人选择的投标DLP产品需要具有国家强制CCC认证、电工产品安全测试的CB体系认证报告及CE认证,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5、投标人选择的投标DLP产品必须通过抗震检测报告(双层10级)、防尘检测报告(IP5X)等测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6、投标产品需要为环保产品,需要通过RoHS认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7、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需要获得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颁发的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8、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必须为高新技术企业及自主创新企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9、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需要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10、必须提供投影拼接单元内置拼接控制器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6.11、投标产品制造厂商需提供6个规模不小于30块的激光光源DLP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单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7、安装期限:全套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8、质保期要求:要求提供三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更换零部件等费用,应全部免费提供。
9、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全部货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原件),上述资料均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和龙市建设局门市房吉林省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按照包发售,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5月 17 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龙市政府采购专栏》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龙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宗绪涛、王伟
联系方式:13634431111 159813188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大厦1号公寓2637室
联系人:孙刚
电 话: 0431-89859797
电子邮箱:2171319379@qq.com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