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小学功能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择优选定供应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瀍政采购中心[2016]06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小学功能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内容:主要包含交互教学一体机、无线蓝牙扩音系统、推拉书写板等
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三、资质标准: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持有所投交互式教学一体机、展台、投影仪、电脑设备、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系统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授权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函;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
6、供应商须提供2份(含)以上同类项目业绩。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证件开标时以原件为准,未能出示原件的其投标不被接受。
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四. 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5室
4、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14:30分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31号中迈红东方广场A区1单元商务楼2106室
六 、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教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8839363
采购代理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邮箱:henanxinchenglhq@126.com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