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受福清市龙山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桌椅、教学设备及录播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桌椅、教学设备及录播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Y-G-2016-009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323031
采购人:福清市龙山中心小学
地址:福清市龙山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85225526
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0591-8732303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福新东路12号二层(市工商局旁边)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用途 | 简要技术指标 | 数量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办公家具课桌椅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批 | 福清市龙山中心小学 | 林老师 0591-85225526 |
福清市 |
2 | 学生电脑及教学电子设备 | 1批 | |||||
3 | 录播系统设备 | 1批 | |||||
舞台灯光设备 | 1批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 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和社保银行缴款单据或电子缴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明细表应包含单位社保登记号、个人社保编号和缴费基数等);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91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市工商局旁边)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地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2号二楼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市工商局旁边)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