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静宁县界石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静宁县界石铺镇贫困村信息化中心建设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JNJY2016ZC002
二、谈判内容
电脑9台,打印机9台,电视9台,LED显示屏9台,办公桌 桌椅18套,机场椅81把,LED显示屏发布系统惠农专用9台,查询触摸一体机(惠农专用版)3台,惠农信息员专项培训9人,宽带连接9处。(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预算资金:29.00万元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和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非制造厂家)必须取得制造厂家或总代理的正式授权书;
5、供应商必须在静宁县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能及时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交两份)。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查验原件及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要求的证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2. 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200 1690 4010 5150 79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静宁支行
开户行地址:静宁县城关镇西环路3号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投标人名称及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包号等。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界石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静宁县界石铺镇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821536595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D座12楼1202室
联 系 人:程彩宁
电 话:0933-2585266 18009331596
甘肃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