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高级技工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计算机培训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计算机培训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63
项目联系人:刘芳芳、吕雯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采购人:桂林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
联系方式:张帆 18677396068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芳芳、吕雯 0773-2887388、28873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高级技工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计算机培训室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计算机培训室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6A0063 代理编号:YLGLG20161004-A-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采购预算总金额(元) |
1 |
短焦投影机 |
5 |
台 |
用于桂林高级技工学校计算机培训室教学使用 |
1500000.00 |
2 |
交互式电子白板 |
5 |
块 | ||
3 |
交互式平台 |
5 |
套 | ||
4 |
资源库 |
5 |
套 | ||
5 |
左右推拉板 |
5 |
块 | ||
6 |
多媒体讲台 |
5 |
台 | ||
7 |
音箱 |
5 |
对 | ||
8 |
话筒 |
5 |
个 | ||
9 |
智能融合信息终端 |
5 |
台 | ||
10 |
无线话筒 |
5 |
套 | ||
11 |
学生计算机(含显示器) |
255 |
套 | ||
12 |
电脑桌 |
125 |
张 | ||
13 |
电脑椅 |
255 |
张 | ||
14 |
网络交换机 |
15 |
台 | ||
15 |
强电布线 |
1 |
项 | ||
16 |
网络布线 |
1 |
项 | ||
17 |
网络机柜 |
5 |
台 | ||
18 |
空调 |
10 |
台 | ||
19 |
窗帘 |
1 |
项 | ||
20 |
防盗网 |
1 |
项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一)发售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 2016年4月27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二)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三)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以及需提供邮寄服务的,请及时与我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并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须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及单位信息)传真至我公司,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以免造成工作延误。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5月4日下午16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银行账号:660010033676400010】,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部核实并获取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开标。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18677396068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芳芳、吕雯;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传真:0773-2889218。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二)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