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HZBXBL03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87.5万元 。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项目内容: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12月份或之后的单位财务报表,或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一)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2015年12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b、2015年12月份或之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提供证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楼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楼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博罗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6896176
传真:/ 邮编:516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1楼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 :0752-7218928
传真:0752-7218638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2-721892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3.附件一
发布人:惠州市宝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