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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音响系统工程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4-21 作者:pjtime资讯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大楼音响视频、询问室、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大楼音响视频、询问室、智能化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GJZX-2016-140

    项目联系人: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6203

    采购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聂主任0773-582512

    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工0773-2826203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大楼音响视频、询问室、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大楼音响视频、询问室、智能化系统工程

    二、采购编号:CJZX-2016-14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分项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

1

智能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1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领取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如是授权时,则提供授权委托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开具方为有效)。

    2、发售时间: 2016年  4  月   18  日至2016年  4  月 22  日, 8:30~12:00 ; 14: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发售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分前交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账户。

    户名全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桂林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秀峰支行

    银行帐号:660010033536400010

    (注:本账号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专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6 年  5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6 年  5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在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联系人:秦国军

    联系电话:0773-2826203

    2、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桂林市雁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73-3551959。

    招标采购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4   月 18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8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2日 17: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桂林市滨江路18号滨江大厦5楼)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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