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新建广福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CZ20160307
二、招标内容:
A包:普通及专用教室、校园监控、网络设备等信息化设备1批;
B包:多功能教室、录播教室、数据中心等信息化设备1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A包:185.02万元人民币、B包:116.59万元人民币(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本次采购内容中的信息化设备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设备(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录播系统、触控一体机、网络设备等)合法有效授权与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册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之前)。
4、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项近三年(2013年4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的中标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04月18日起至2016年04月22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号)报名,待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要求: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05月09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长兴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05月09日14:30时(北京时间)长兴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05月09日14:30(北京时间)长兴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十、联系地点、人员:
招 标 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联 系 人:白仲凯
电 话:(0411)83609543-107
传 真:(0411)83683835
开户名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 户 行:中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支行
账 号:31425631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