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罗源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LQ20162041 (2016罗源财购计(030))
项目联系人:魏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1-63037983
采购人: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罗源县
联系方式:辛健0591-62573536
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小姐0591-630379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顶部幻影成像系统等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 |
辛健0591-62573536 |
罗源县 |
2 |
展厅中控系统等 |
1批 | ||||
3 |
会议音箱等 |
1批 | ||||
4 |
音箱等 |
1批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3)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1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8:18 至 2016年04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2)邮件购买,请务必先致电我司咨询。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