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坡头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坡头区教育局采购教学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坡头区教育局采购教学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0724-1601D79N0722
项目联系人:杨春艳、黄国荣、李允仪、吴继辉
项目联系电话:0759-2179090、020-87768198-848
采购人:坡头区教育局
地址: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
联系方式:罗先生 0759-3950314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帆020-87768198-845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
教学设备 |
72套 |
¥2,592,000.00 |
注: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8日五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所投产品的主要设备(教学系统、超短焦投影机)具备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4、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5、本项目只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投标人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在电汇底单中说明“项目编号+自取招标文件”,凭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明文件,自行到湛江分公司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后领取招标文件,湛江分公司不接受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银行帐号:120905690610808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联系人:林俊宏、黄河欢、倪兰兰、杨春艳电话:(0759)2179090传真:(0759)2179066注:湛江分公司不接受现金购买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