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外法制宣传屏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户外法制宣传屏
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74号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P8全彩LED屏,屏体显示面积19m2。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供应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为确保整个大屏系统的及时维护和技术支持,供应商非驻马店当地企业的须在驻马店市内设有具有维保能力的签约维保机构。
3.5供应商需提供LED全彩显示屏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所投全彩显示屏产品通过相关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正阳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E座院内南二层楼东)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5:00时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
六、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4月14日15:00时
谈判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房间(文明路1388号)
七、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电话:0396- 216661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96-2688668 18639956158
驻马店市良源政府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