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石狮市第五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自动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自动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
项目编号:BLZX2016008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7281
采购人:石狮市第五中学
地址:石狮市区
联系方式:傅老师、13959884235
代理机构: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先生、0595-28967281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全自动录播系统设备及服务,详见项目一览表及第二章。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本次报价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9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电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2016年4月13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对采购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约定。
2、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blfxcz.com/、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投标文件由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接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受。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泉秀支行
账 号:1525 5010 0100 1533 86
开 户 名:福建省宝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本次采购监督部门:石狮市采购办及其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