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对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所需多媒体廉政教育设备项目(采购编号:安北财招标采购(2016)10号)技术要求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如下:
1、《谈判文件》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序号1 P10室外全彩高清屏体”中增加一项“22)整机温度检测装置(含6个探头,全数模混频传输装置)”;“序号3控制主机”中增加一项“8)嵌入式(P10室外全彩屏体)温度显示警示装置(无需电脑显示器直接显示P10室外全彩屏体整机温度,包含检测电路数模转换电路,传输续传电路、温度警示电路等与主机混为一体的警示装置,在主机面板上直接显示各种状态)”。
2、《谈判文件》第二章2. 标段内容(范围)及基本技术要求“序号11新风散热系统”中“3p空调2台”修改为“大1.5匹冷暖定频空调2台”。
3、《谈判文件》第一章第4条::“投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30日下午3:00”变更为“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00”
4、《谈判文件》相关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所需多媒体廉政教育设备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将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文件》中被澄清修改的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单位: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洪斌
电话:13503722511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聂光辉
联系电话: 0372-2283982、2283981、2283983
网址: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招标采购网 http://www.ayzbcg.com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