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2016年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第九批)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人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3月25日 17: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6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4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 ||
预算金额 | ¥765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若愚 解惟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194784 010-65195161 | ||
采购人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程若愚 解惟光 010-65194784 010-651951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新建 Microsoft Word 文档 (3).do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2016年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第九批)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6年金关工程二期监控指挥中心(第九批)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A0103-D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若愚 解惟光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4784 010-651951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程若愚 解惟光 010-65194784 010-6519516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质保期:3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
2.设备到货后60日内完成平台接入、调试应用工作。
1.质保期:音视频单兵终端3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音视频单兵终端管理平台5年原厂免费保修服务.
2.设备到货后60日内完成平台接入、调试应用工作。
注:1.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投标人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5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