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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区海皮路许店路口等信号灯、闯红灯拍照及高清视频监控交通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3-23 作者:pjtime资讯组

    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普兰店区海皮路许店路口等信号灯、闯红灯拍照及高清视频监控交通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PZXC-2016-018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海皮路-许店、鹤大线-皮长线等4处路口交通信号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海皮路-许店、鹤大线-皮长线等4处路口闯红灯拍照系统和鹤大线兴唐线、星台路口2处闯红灯拍照系统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海皮路-许店、鹤大线-皮长线等4处高清视频卡扣和鹤大线大刘家、兴唐线莲山等4处高清视频监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一标段:98.5844万元  二标段:160.5663万元  三标段:90.6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的视频监控设备及相关产品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前提下:

    一标段:

    (1)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自2013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二标段:

    (1)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资质标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标准: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工程资质);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自2013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三标段:

    (1)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自2013年1月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

    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报名(大连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楼)。

    五、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书;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可以自行出具);近三年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报名阶段),最终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图纸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12日13时30分—14时00分(北京时间)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八、招 标 人:普兰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九、招标代理人: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迎春   许新  电  话:0411-83165977(传真)

    地    址:普兰店市世纪路中段185号

    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4658

    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汇票或电汇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汇票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三天前资金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正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805101209004658(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十一、监督单位: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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