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阳泉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031-G003C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可以投报。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招标公示期:自本项目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日历日。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对外办公时间)
2、报名网址: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166.241.52:8001/)
3、企业注册及审核:
3.1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注册短信验证码:123456(企业注册所要求上传的证件必须为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企业注册类型:供应商;
3.2审核启止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下午16时整(企业注册提交以后,请及时登陆查看审核状态,如有咨询拨打以下电话);
注册及审核确认联系电话:0353-2562048;
3.3注册成功后,即可在登陆状态下,进行投标报名和标书下载,暂不接受网上质疑和投诉等业务。
3.4特别提醒: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五、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9日上午9时整
2、地点: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开标室(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145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阳泉市环境信息与在线监控中心
地址:阳泉市北胜巷2号
联系人:王红红联系电话:0353-3039163
集采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泉市财政局705室。邮政编码:045000
联系人:赵力强电话及传真:0353-2297618
电子邮箱地址:yqzczx@163.com
七、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一)具备以下有效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4、开户许可证。
(二)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质审核以评委会现场审核为准。投标时必须携带本招标文件要求证件的副本原件(含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其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具备专业人员和相关业绩的;
3、本项目总预算:169万元
单套报价上限
序号 |
项目 |
备注(万元/年) |
1 |
废气SO2或者NOX单因子 |
2.15 |
2 |
废气SO2和NOX双因子 |
2.4 |
3 |
废气颗粒物 |
1.06 |
4 |
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
1.06 |
5 |
废气含氧量 |
0.14 |
6 |
废气流量 |
0.14 |
7 |
废水COD单因子 |
3.65 |
8 |
废水COD和NH3-N双因子 |
4.81 |
9 |
废水总磷 |
2.332 |
10 |
废水总氮 |
2.332 |
11 |
废水流量 |
0.14 |
本轮招标运营期限为叁年,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因上级部门文件明确要求调整运营期限时,遵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